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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 发布日期 :2013-09-13 最后更新 :2013-09-13 浏览次数:
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,提高新葡的京官网本科学生的国际交流水平,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,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实施办法(2012年修订)》的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2013年第二期“远翔奖学金”评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(一)2013年参加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春季和秋季交换生项目,以及暑期游学项目的本科学生(已经成功获得过“远翔奖学金”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同类型奖学金);
(二)组织“本科生海外科学研究实践专项”的相关学院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评选办法:按照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“实施办法(2012年修订)》(见附件1)执行。
(二)按GPA测定:2010级学生的GPA由教务处统一核算,2011级及之后学生的GPA由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,学院教务办审核、教务处复核;
三、工作程序
1.提交申请:
(1)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生申请表 》(见附件2)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;
(2)申报“本科生海外科学研究实践专项”的学院,填写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术专项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并提交申请报告、项目内容及具体安排、学生名单、费用明细、协议;
2.学院审核。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生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4);
3.上报材料。申请同学在2013年9月27日前将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生申请表 》以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D325王老师处。
4.组织评审。由分管校领导及国际交流合作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社会资源处、至善学院负责人组成“远翔奖学金”评定小组进行评审。
5.公示。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确保评选工作按时顺利进行。
附件点击下载附件:1.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实施办法(2012年修订)
2.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生申请表
3.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术专项申请汇总表
4.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“远翔奖学金”学生申请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