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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余柳锋;图:白德华、万艺;审核:张文 发布日期 :2019-12-25 最后更新 :2019-12-25 浏览次数:
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日,为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,让法律更好地融入生活,2019年12月11日晚,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在食品楼D912举办了以“漫谈宪法对人的分类”为主题的国家宪法科普活动。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副教授万艺老师担任主讲,主要从分类角度探讨了我国宪法的相关内容。
活动伊始,万艺老师针对“公民”这一概念提出问题,引发同学们对“公民”身份的思考。在同学们从国籍和权利两方面对“公民”进行论述后,万艺老师作出了详细解释。他强调,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个人。即使公民犯罪了,他也依旧拥有公民身份。紧接着,他列举了我国自清末立宪以来,共出现的17部宪法及宪法性文件,并从分类的视角对其中所包含的“各种人”做了进一步阐释。
活动中,万艺老师解释了宪法对人的政治分类,提及清末立宪中曾规定了“君上与臣民”,并阐述了皇权及政制的变化。以宪法颁布的时间为线索,他向同学们详细叙述了不同宪法文本中“人民与敌人”的分类界定,同时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层面揭示了资本家身份的曲折变化。此外,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变迁,万艺老师侧重分析了新中国4部宪法中“敌人”界定的变化过程。
随后,万艺老师介绍了宪法对人的法律分类。他从中华民国时期的宪法开始阐述,比较了人民与国民的演变历程,并强调民国宪法中的“国民”与现行宪法中的“公民”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。从特殊分类的角度,万艺老师归纳了我国宪法中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规定,主要包括对因“生理因素、民族因素和职业及风险因素”而致的弱势群体的特殊倾斜保护。
最后,万艺老师总结了分类背后的演变规律,他指出,内部迭代更替和外部重点转移是分类演变的重要特征。交流互动环节,同学们对宪法、人民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,万艺老师耐心解答。在万艺老师的深入剖析下,同学们深有感触,对宪法分类有了进一步认识。
至此,本次活动圆满结束,同学们收获颇丰,对我国宪法有了更加全面、详尽的了解。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,将积极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,做知法守法的大学生。

现场活动

主讲人万艺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