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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 发布日期 :2013-12-23 最后更新 :2013-12-23 浏览次数:
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校历安排,并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将2014年寒假及假期前后学校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放假安排
(一)学生:1月11日(周六)起放假,2月16日(周日)报到,2月17日(周一)起正式上课。2月14日开始补考,具体日程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课程尚未结束的学生应在结课后放假。
(二)教职工:1月11日(周六)起放假,2月14日(周五)上班,周六、周日正常休息。有阅卷或其他教学、管理、保障任务的教职工应在完成各自任务后放假,并提前到校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和学生课程补考工作。
(三)后勤管理处、资产公司等部门(单位)其他人员的假期安排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。
二、寒假及假期前后主要工作安排
(一)各学院(部)、相关部门要在放假前安排、落实好新学期的教学任务;各单位的年终总结和各类表彰等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。
(二)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,围绕学校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,认真开展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的研讨活动,总结经验,制定新的工作计划。
(三)放假前,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形势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疫教育,强调自我防范,提倡文明节俭,破除封建迷信,远离黄赌毒、传销等一切非法活动;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以防火、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,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安全稳定。学校将在1月9日前和寒假期间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。保卫部门应加强假期校园日常治安管理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后勤部门要加强公共饮食卫生管理,安排好假期岗位值班,组织必要的抢修力量,确保假期水、电、气等的正常供应。
(四)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帮助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全返乡、过好假期;学生工作部(处)、后勤部门要安排好学生寒假返乡集中购票等工作。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并妥善安排寒假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和活动。学生工作条线要准确掌握留校学生思想动态,做好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辅导,要组织好留校学生春节联欢和会餐等活动。团委要组织好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。
(五)寒假期间,校办负责安排学校总值班;各单位需安排好各自的值班,并于1月8日前将名单按要求报校长办公室(邮箱po@jiangnan.edu.cn),开学后需及时统计教职工报到情况并于2月14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。各部门负责同志假期中要开启手机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。假期作息时间(1月11日-2月13日)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4:00。
(六)寒假期间,校车停开,2月14日起恢复正常运行。第一、二教学楼分别开放第一层教室供留校学生自修使用。相关学院、部门寒假办班,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,如需使用教室须于1月8日前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,未履行手续的不予提供教室。
(七)寒假期间,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。师生就餐安排在北区第一食堂和南区第三食堂,清真餐厅照常开放。就餐食堂的开水房正常供应开水,北区浴室正常开放。校医院周一、周四正常门诊,平常确保24小时值班。
以上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寒假前后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表
校长办公室
2013年12月16日
附件:
寒假前后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表
序号
| 工作内容
| 时间、地点
| 负责部门及参加人员
|
1
| 学生购买返乡火车票
| 12月中旬-1月上旬
| 学工部(处)、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
|
2
| 党委三届三次全委(扩大)
会议
| 12月下旬
| 党办,参加人员另行通知
|
3
| 教代会、工代会
| 1月上旬
| 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(单位)
|
4
| 期末考试
| 12月30日-1月10日
| 教务处、各学院、相关部门
|
5
| 考试秩序巡视
| 12月30日-1月10日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6
| 研究生入学考试
| 1月4日-5日
| 研究生院、各学院、相关部门
|
7
| 报寒假值班安排表
| 1月8日前
| 校办、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(单位)
|
8
| 辅导员论坛
| 1月上旬
| 学工部(处)、团委、相关部门
|
9
| 学生、教职工放假
| 1月11日
|
|
10
| 安全大检查
| 1月上旬及寒假期间
| 校办、保卫处、相关部门
|
11
| 留校学生年饭
| 1月30日11:30
第一食堂二楼
| 校领导、党办、校办、学工部(处)、宣传部、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、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,留校学生
|
12
| 自主选拔录取相关工作
| 1月中下旬
| 招生办
|
13
|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
| 1月中下旬
| 招生办、体育部
|
14
| 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
| 1月中下旬、
2月中上旬
| 招生办、艺术类专业相关学院
|
15
| 开学前本科生补考
| 2月14日-16日
集中补考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16
| 教职工报到
| 2月14日
| 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(单位)
|
17
| 学生报到
| 2月16日
| 学工部(处)、研究生院、各学院、相关部门
|
18
| 学生开始上课
| 2月17日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19
| 教学巡视
| 2月17日开始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注: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