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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 发布日期 :2013-01-14 最后更新 :2013-01-14 浏览次数:
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校历安排,并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将2013年寒假及假期前后学校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放假安排
(一)学生:1月26日(周六)起放假,3月3日(周日)报到,3月4日(周一)起正式上课并开始补考,具体日程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课程尚未结束的学生应在结课后放假。
(二)教职工:1月26日(周六)起放假,3月2日(周六)报到并开始上班。有阅卷或其他教学、管理、保障任务的教职工应在完成各自任务后放假,并提前到校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。
二、寒假及假期前后主要工作安排
(一)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在放假前安排、落实好新学期的教学任务;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的年终总结和各类表彰等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,其年终宴请活动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。
(二)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要充分利用假期,围绕学校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,认真开展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的研讨活动,总结经验,制定新的工作计划。
(三)放假前,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形势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疫教育,强调自我防范,提倡文明节俭,破除封建迷信,远离黄赌毒、传销等一切非法活动;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以防火、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,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安全稳定。学校将在1月25日前和寒假期间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。保卫部门应加强假期校园日常治安管理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后勤部门要加强公共饮食卫生管理,安排好假期岗位值班,组织必要的抢修力量,确保假期水、电、气等的正常供应。
(四)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帮助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全返乡、过好假期;学生工作部(处)、后勤部门要安排好学生寒假返乡集中购票等工作。各学院、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并妥善安排寒假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和活动。学生工作条线要准确掌握留校学生思想动态,做好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辅导,要组织好留校学生春节联欢和会餐等活动。团委要组织好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。
(五)寒假期间,校办与青山湾校区管委会分别负责安排两校区的总值班;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需安排好各自的值班,并于1月22日前将名单按要求报校长办公室或青山湾校区管委会,开学后需及时统计教职工报到情况并于3月2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。各部门负责同志假期中要开启手机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。假期作息时间(1月26日-3月1日)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4:00。
(六)寒假期间,校车停开,3月2日起恢复正常运行。第一、二教学楼分别开放第一层教室供留校学生自修使用。相关学院、部门寒假办班,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,如需教室须于1月24日前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,未履行手续的不予提供教室。
(七)寒假期间,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。学生就餐安排在北区第二食堂和南区第三食堂,并确保开放一个少数民族清真窗口。就餐食堂的开水房要正常供应开水,学生浴室每天开放。校医院周一、周四正常门诊,平常确保24小时值班。
以上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寒假前后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表
附件:
寒假前后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表
序号
| 工作内容
| 时间、地点
| 负责部门及参加人员
|
1
| 自主招生网报及资格审查
| 1月
| 招办
|
2
| 党代会
| 1月中下旬
| 党办、组织部
|
3
|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及文化测试
| 1月19-21日
| 招办、体育部
|
4
| 报送寒假值班安排表
| 1月22日前
| 校办、青山湾管委会、各学院、
各部门(单位)
|
5
| 辅导员论坛
| 1月22-23日
| 学工条线、团委、相关部门
|
6
| 学生放假
| 1月26日
|
|
7
| 教职工放假
| 1月26日
|
|
8
| 安全大检查
| 1月中下旬
及寒假期间
| 校办、保卫处、相关部门
|
9
| 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相关工作
| 1月下旬
-3月上旬
| 招办、艺术类专业相关学院
|
10
| 留校学生除夕午餐
| 2月9日
中午11∶30
| 校领导、党办、校办、学工部(处)、宣传部、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、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,留校学生
|
11
| 教职工报到
| 3月2日
| 各学院、各部门(单位)
|
12
| 学生报到
| 3月3日
| 学工部(处)、研究生院、各学院、相关部门
|
13
| 学生开始上课
| 3月4日起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14
| 新学期教学巡视
| 3月4日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15
| 学生补考
| 3月4日起
| 教务处、各学院
|
注: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