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计2009年12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员(包括专业硕士、高教硕士及同等学力申请)
1、盲抽对象在2009年10月28日前到学院递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。逾期不予办理。
2、2009年10月29日前由学院送交所有盲抽对象名单到专业学位办,专业学位办根据盲审条例规定确定参加盲审人员名单并于30日告之学院。3月、6月、12月毕业的学生申请答辩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部网站。
3、确定为盲审人员的学位论文按盲审要求制作,并于2009年11月2日准时送交专业学位办。逾期不送达的论文视为不合格论文。
盲评结果一般在12月5日左右返回,盲评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。
四、请各位相关的老师尽快通知到学生本人,将所需材料在10月23日前报学院资料室姚国处。联系电话:85329030,手机号码:13771068773
申请答辩时提交下列材料:(1)成绩单(请学生本人到研究生部学位办——行政楼D516打印)(2)论文一本(3)论文进程计划表(4)导师同意送审的书面意见 (或导师评阅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