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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 :2015-11-10 最后更新 :2015-11-10 浏览次数:
各学院、部门: 根据江苏省外办下发的《关于编报2016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》(苏外出【2015】627号)文件要求,全省各相关单位部门须编报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,提交江苏省外办汇总审核,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2016年起,新葡的京官网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人数将严格按照省外办批复的计划数执行,未列入计划的团组将无法申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(境)手续
为保障新葡的京官网2016年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任务的顺利开展,现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,认真做好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事项的计划及上报工作。
一、要求各学院、部门从学校国际化工作大局出发,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、学科国际化建设为指向,按照实际工作需要,切实制定好本部门2016年的年度出访任务计划。
二、本次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范围为: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合作研究、学术交流以及短期培训、讲学等各类因公临时(3个月以下)出访任务。各学院、部门应按照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,科学统筹好本单位因公临时出访任务,避免因同一事项分开申报。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相符。出访团组人数根据任务需要从严掌握,单个团组出访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下;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团组,一般不超过3人。除讲学、参加国际会议、科研合作类出访之外,因公临时出访时间为:1国不超过5天,2国不超过8天,3国不超过10天,离抵境当日计算在内。
三、请各学院、部门在认真规划的基础上,汇总本单位出访计划,并填写《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团组、人员明细表》,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于2015年12月6日前将此申报表原件送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电子版请发送至hejian@jiangnan.edu.cn)。请以学院、部门为单位上报计划,不接受个人上报。国交处协同其它职能部门负责汇总审核,经校领导审批后报送省外办。
四、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有出国计划老师请联系外事秘书史华伟,电话15061503513;或直接发邮件至shihuawei@jiangnan.edu.cn
说明:此次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包括:出国(境)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合作研究、学术交流及短期培训、讲学等活动。凡未申报计划者,学校不予审批。
联系人:何健、丁立建
联系电话:85197762
附件: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团组、人员明细表
附件2: 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5年11月9日